2020年11月23日 | 來源: | 作者: 馮正園 通訊員 王韻 | 編輯:安吉視窗
浙江在線-安吉新聞網11月23日訊(浙江在線記者 馮正園 通訊員 王韻)“我以為把狗拴好繩子帶進商場就沒事的,況且我們家的狗平時就比較乖,所以就帶了進來。”市民李先生說,“這次城管同志教育得有道理,下次一定吸取教訓。”
經過長久以來關于文明養犬的整治與宣傳,攜犬出戶要履行約束犬只義務,已經是很多市民都知道的事了,但對于文明養犬的其它內容,一些人仍存在盲區,比如,不能攜帶犬只進入人流密集的室內場所。近日,縣綜合執法局就開出了全縣首張攜犬入商場的罰單。
“那天我們商場客流比較多,有一位顧客帶著寵物犬想進入商場購物,我們的工作人員告知他商場不允許攜帶寵物入內,也進行了勸阻。但當事人覺得小狗沒地方放,就一定要進來。”浙北霧山寺購物廣場一樓百貨部主管潘紹英回憶道。因勸阻無效,他們只能將此事反饋給縣綜合執法局,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理。
執法隊員趕到時,當事人李先生已經將一只棕色的泰迪犬帶到了商場服裝區。記者觀察到,由于服裝區位置靠商場內側,所以該區域的空氣流通相對比較差,附近還有幾名孩童在嬉戲打鬧。“商場是兒童、孕婦都會光顧的場所,所以把寵物帶進商場安全隱患很大。”執法隊員現場進行勸阻。隨后,李先生將犬只帶離商場。
依據相關法律法規,執法人員對李先生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罰,而這也是我縣第一起攜犬入商場被罰的案件。
“我們提醒廣大市民朋友,依據《湖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,市民不得攜帶除軍警犬、引導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兒所、幼兒園、中小學校以及醫院、商場、賓館、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”縣綜合執法局遞鋪執法所工作人員史洪瑞表示,接下來將繼續從嚴整治養犬亂象、強化市民文明養犬意識,并且對于市民在養犬中意識薄弱的環節重點加強宣傳,為城市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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